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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阿坝师范学院网站管理办法(附则)

作者: 时间:2017-09-27 点击数:

第一条、网站页面设计的总体要求

学校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是学校和各部门的窗口,是宣传学校、各部门的重要平台,是提升学校、各部门形象的主要渠道。因此,务必按以下要求设计学校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的页面。

(一)图文并茂,生动活泼

(二)耳目一新,赏心悦目

(三)能体现学校和本部门的特色和风采

第二条、网站主要栏目的设置

为了统一学校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的主要栏目,建议按照以下要求设置栏目。

(一)学校门户网站的主要栏目

1、学校概况

2、机构设置

3、教育教学

4、招生就业

5、校园生活

6、科学研究

7、公共服务

8、信息公开

9、阿师易班

(二)二级学院网站的主要栏目

1、首页

2、学院概况

3、学院新闻

4、师资队伍

5、科学研究

6、教学管理

7、党建之窗

8、招生就业

9、学生之家

10、信息公开

11、规章制度

12、办事流程

13、下载专区

(三)机关网站的主要栏目

由于各机关工作性质差别比较大,各机关网站的栏目设置可以在以下主要栏目的基础上按照本部门的需求添加栏目。

1、首页

2、部门概况

3、部门新闻

4、部门职能

5、信息公开

6、规章制度

7、办事流程

8、下载专区

第三条、网站运行的规范

(一)学校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的网站要随时都能打开,进入主页和各栏目。

(二)各部门的名称要与学校机构调整后的部门名称一致。

(三)学校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的网站的栏目下一定要有具体的内容。

(四)学校机构调整后,学校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的网站的内容要适时更新。

1、学校名称要更新;

2、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人简介要更新;

3、部门教师(工作人员)简介要更新;

4、二级学院的专业介绍要更新。

(五)规范部门网站对主要负责人、负责人的称谓。

1、规范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和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人的称谓;

2、规范各机关主要负责人、负责人的称谓。

第四条、网站安全的监管

(一)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站安全环境

任何个人和部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网络安全,不得在网站上从事以下活动。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二)加强对网站运行情况的监管

党委宣传统战部、各部门必须配备1名网站管理员,常态化监管学校门户网站、本部门网站的运行情况,适时更新网站内容,保证网站正常运行。

(三)强化对网站内容的审核

宣传统战部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是学校门户网站内容审核的第一负责人。各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是本部门网站内容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弘扬主旋律,严把政治关,坚决杜绝网站上出现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不一致的内容。

2、审核学校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上是否有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不得从事的内容。

3、审核学校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上是否有有损学校和本部门形象的内容;

4、审核学校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上是否有违背学校事业发展的政策决策的内容;

5、审核学校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称谓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等;

6、审核学校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上的新闻是否有明确的供稿人、编辑和编审;编审是否是网站内容审核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网站安全的追责

(一)学校门户网站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门户网站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是党委宣传统战部,第一责任人是宣传统战部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网站安全管理的负责人。

(二)部门网站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各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各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网站安全管理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网站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网站安全管理的党总支负责人。

(三)网站安全管理的追责制

网站安全管理实行追责制。党委宣传统战部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学校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展开检查,密切关注在网站管理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学校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负责不力,监管不严,产生倾向性政治错误的,对给学校和本部门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相关负责人进行严格追责。

第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党委宣传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