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 (2016年10月31日)
“不应有恨”这几个字,见于苏轼的《水调歌头》“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苏轼在我的心中,可称典型的文人。他跟新旧势力均不睦,屡遭贬斥。熙宁四年(1071年)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王安石虽同为文人,但却不是因文相轻,而是因政治见解不同,便让御史谢景在皇帝面前陈说苏轼之过。苏轼先被派到杭州担任通判,三年后又调往密州(山东诸城)担任知州,在密州期间,写下本文所讲述的《水调歌头》。苏轼在小序中写到“兼怀子由”,是因为屡遭贬谪,心生与同胞弟弟相聚之念。哪知,这一别,又是七年不见。政治上抱负不能施展,家庭中屡遭不幸,与弟弟的亲情,变得格外亲切。却也是多年不聚。他的一生,够不幸的了。
1079年,苏轼已四十多岁,再调湖州任知州。苏轼例行公事,给皇上写了一封表《湖州谢表》,苏轼说自己“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虽是官样文章,却带有了诗人的个人感情色彩。新党趁机抓其辫子,攻击其“衔怨怀怒”,“指斥乘舆”,“包藏祸心”。意思是说苏轼莽撞无礼,攻击皇帝。这可是欺君之罪,死有余辜。新党遍查苏轼诗歌。我们知道,“诗言志”,诗歌往往有象征意义,苏轼这样一个有思想的人,诗歌中难免有个人观感。其诗歌被断章取义、歪曲理解和对号入座地过分解读、,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苏轼上任才三月,御史台吏卒逮捕了苏轼,押往京师,史称“乌台诗案”,受牵连者数十人。苏轼再被贬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
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后以哲宗年幼为名,临朝听政,司马光重新被启用为相,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被打压。苏轼为朝奉郎任登州(蓬莱)知州。任职四月后,被召还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个月后,又升中书舍人,不久又擢升翰林学士知制诰,知礼部贡举。苏轼遇到人生当中难得的仕途得意。
新势力当政后,拼命压制新党人物,废尽新法,苏轼再次向皇帝提出谏议。他对旧党执政后,暴露出的腐败现象进行了揭露,损害了保守势力利益,保守势力极力反对苏轼,苏轼又遭诬告陷害。可见苏轼既不能容于新党,又不能见谅于旧党,他所经历的挫折够集中和典型了。
而且,事还未完,元祐六年(1091年),他又被召回京师。又因政见不合,于同年八月调往颍州任知州,第二年二月任扬州知州,第三年九月任定州知州。1093年,高太后去世,宋哲宗当政,再次启用新党,第二年六月,别为宁远军节度副使,再次被贬至惠阳(今广东惠州市)。
传说苏轼回四川时,当朝宰相王安石命其从三峡一井中取水至东京(开封),苏轼船过三峡,如梦初醒。大呼忘记宰相所托事宜。船再逆水而上,是为不便。后从船夫,就地取水。带至京城,王安石不在府邸,苏轼见文案上墨迹未干,“明月当空叫,黄狗卧花心。”苏轼一看,觉宰相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明月怎么会叫?花心那么小,黄狗怎么卧?一时兴来,挥笔便改:“明月当空照,黄狗卧花荫”。王安石回来,用水煮茶,一品大为不悦,这苏轼,罔存一世清名,所托小事,亦不能办妥。见文案上苏轼又做了改动,觉其太过自以为是,一个黄狗明月不明的家伙,让他到琼州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方可分清五谷,勤其四体。
1097年,苏轼年已62岁,被一叶孤舟送到了海南岛儋州(今儋县)。至今,其政绩仍被海南民众广为传颂,但其一生不幸却是可见一斑。
苏轼27岁时,结发妻子病逝。后写下著名的《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1084年苏轼的幼儿不幸夭折。苏轼的一生,妻死子丧,母病早亡,家庭生活中,少年丧母,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其一生应是极度不幸了。政治生活中,亦不能容于新旧势力,屡屡被贬,应该是饱经沧桑,历尽曲折坎坷。恐一般人氏,早已灰心丧气,一蹶不振了。但苏轼始终坚持“不应有恨”,以乐天知命达观的态度面对不幸。以豪迈气概开辟一代词风。苏轼在诗、词、文方面,都应该达到了宋朝的最高水平。不仅如此,他还在书法、美术方面造诣也达到宋朝的顶尖水平。苏轼擅长写行书、楷书,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为“宋四家”,明确地提出了“士人画”的概念,对以后“文人画”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他每到一处,革新除弊,因法便民,颇有政绩。先后修长堤数处,留下“苏堤春晓”等著名历史文化遗产。
苏轼,简直是一代旷世奇才。
我以为,他在困难重重的情况下能有此成就,跟他从小学习道家思想有天大的关系,跟他“不应有恨”的人生态度有直接关系。在三十多岁时,便有了常人终其一生不得的智慧“不应有恨”。纵观其人生历程,“不应有恨”应是苏轼终其一生的人生信条。
不应有恨。对你有恩的人,不能恩将仇报,以怨报德,当“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自己有理的时候,也让人家三分。不要得理不饶人。“得饶人处且饶人”。对待不把你当朋友的人,也让人家三分,原谅他们的浅薄无知和他们的势利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