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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阿坝师范学院校园网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7-09-27 点击数:

第一条 学校校园网信息平台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章。确保信息平台上的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

第二条 学校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利用校园网发布信息,要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可靠,表述用语规范。凡是涉及到人物职称、职务等有关情况介绍的,一律不得随意使用不规范的称谓。

第三条 学校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络技术监管,确保安全运行。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主任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严把技术关,防止不良信息侵入,有效防范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同时做好完善信息内容板块设计,更新信息内容工作。

第四条 学生工作部部长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负责做好“e班”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定完善管理工作制度,严把政治关、质量关。同时做好完善信息内容板块设计,更新信息内容工作,督促思政教师(班主任),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主题班会、橱窗内容展示、“校园网贷”等安全教育活动。

第五条 校团委书记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做好微信、“官方微博”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定完善管理工作制度,严把政治关、质量关。同时做好完善信息内容板块设计,更新信息内容工作。

第六条 机关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为所属校园网信息平台管理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校园网信息平台管理负主要责任。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制定完善管理工作制度,严格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把政治关、质量关。同时做好完善信息内容板块设计,更新信息内容工作。

第七条 学校宣传部部长负责网络舆情监控。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制定完善舆情管理工作制度,确保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树立学校良好的对外形象。

第八条 学校党委宣传部将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校园网信息平台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结果将纳入支部管理工作评估。

第九条 你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党委宣传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