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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阿坝师范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7-09-27 点击数: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是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为进一步规范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一、组织领导

1、党委中心组主要由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必要时可根据学习的内容适当扩大到党口部门负责人或者全体中层干部。

2、学校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担任中心组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专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3、党委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协助中心组制定和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根据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负责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和考勤,编发纪要或简报;做好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

二、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10、学校有关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和决策。

三、学习形式

1、集中学习研讨。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全年不得低于10次。中心组每次确定2-3名中心组成员进行交流发言,发言人发言之前要围绕学习主题,结合研讨课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并撰写发言材料,其他成员也应积极参加讨论发言。

2、个人自学。个人自学是中心组集体学习的基础,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计划安排和形势任务需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开展自学,撰写学习笔记。每年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10天。

3、专题调研。调查研究是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围绕专题,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学校各部门开展调查研究。

5、创新中心组学习办法和途径。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采取学习讲坛、专题讲座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载体,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学习制度

1、实行通报制度。每次集体学习后,要及时整理有关材料,将学习情况和学习成果通过文件简报、内部刊物或网络信息等形式,通报给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引领示范作用,形成全员学习氛围。

2、坚持学习考勤制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不能迟到早退,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3、实行考核制度。学校将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档案管理

1、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档案材料按年度整理、装订存档保管。

2、党委中心组档案包括个人学习档案和集中学习档案。

3、个人学习档案包括:学习笔记、学习资料、发言资料、学习成果等。

4、集中学习档案包括:相关学习文件、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学习方案、主持词、新闻报道;集中学习的考勤记录、考试考核;各类学习参考资料等。

5、其他有关学习材料。

六、本办法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具体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中国共产党阿坝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