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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师专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作者: 时间:2014-05-19 点击数: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阿坝师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阿校委2013 号)的精神,更加规范我校的学生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依据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与历年来党建工作经验,特制定《中共阿坝师专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 入党启蒙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广大学生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党的基础知识和新《中国共产党章程》教育,吸引他们积极靠近和要求加入党组织。

各系党总支部根据各系的具体情况,指派思想政治辅导员、党员教师或学生党员作为各班的带班党员,主抓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包括进行党内知识学习,入党程序介绍,收集学生思想汇报,对积极分子进行个别思想教育及指导等。

  1. 接受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学生必须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由申请人直接递交于各系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处。

  1. 组织党课学习

每年,学校宣传部定期举办党校党课培训班。党课学员必须是有向党组织靠拢意愿的,在思想政治和学习生活中能起模范作用的,在学生中有良好群众基础的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青年学生。

党课培训班学员的确立主要由团支部进行推优产生,推优规定如下:

  1. 被推对象必须是已向各系学生党支部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反对在推优活动前夕临时递交申请书。

  2. 团支部对此要专门召开一次全体同学参加的团支部大会,会议由各班团支部书记主持,并作会议记录,带班党员可列席会议。

  3. 被推对象要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投票产生,得票数占各班团支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者才可成为被推对象,推荐人数一般控制在该支部人数的5-6﹪,必须当场唱票并公布结果。

  4. 各班团支部书记在推优结束后及时将名单上报给各系团总支,并征求辅导员及带班党员同意后,团总支才可将此名单上报学生党支部进行学员名单登记并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系学生党支部将核定名单报各系党总支,各系党总支审定名单。审定无异议后,各系党总支将审定名单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宣传部备案并安排培训。

  5. 反对在推优活动中出现舞弊现象,坚决抵制弄虚作假,一经查处,当事人及所在班级将给予严厉处分。广大同学也要对自身利益、班级建设、学校发展负责,严肃认真参与活动,并进行监督。

  6. 班级内任何同学、干部,各班辅导员,各班带班党员均无权擅自对班级推优结果进行任何改动,如有异议,必须由辅导员或带班党员报请各系党总支进行讨论核定。

在党校培训班的学习过程中,各系培训小组组长必须是正式党员教师,副组长必须是正式学生党员或预备学生党员,他们在各学习小组中作为跟组党员,监督学员的学习活动,参与话题讨论。学员不但要求自主完成培训教材的学习,而且还要对党内知识及热点问题、所听党课进行专门讨论,并且要根据学习内容,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及思想汇报。完成所有课时后,学校宣传部组织党的理论知识考试,并根据各位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给出相应成绩,合格者予以颁发结业证书,优秀学员将进行表扬并发证书,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1.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立

各系学生党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从党课培训班顺利结业的学员,特别是优秀学员中确立产生。学生党支部将针对各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再结合考试成绩,并综合各方面必要的因素,按照一定比例,讨论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在全系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征求群众意见。如对公示结果存在意见,可找带班党员,或党支部相关负责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意见反馈,学生党支部将及时予以处理。公示及征求意见结束后,学生党支部将正式确定名单报系党总支,并建档备案。

  1. 入党积极分子的组织生活

  1. 大学生被正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各积极分子应主动以一名共产主义者的身份要求自己,积极承担班级工作,协助带班党员及团支部书记做好同学思想工作。

  2. 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按期(一般要求为三个月)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并经常主动找所在系学生党支部负责人汇报思想动态。

  3. 反对积极分子一味单独进行活动、学习。积极分子们应在被确定后一周内组建一个或若干个“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小组”,并选出组长,组长负责组织学习和开展相关活动。

  4. 学习小组应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为三至四周),集中进行理论学习和相关重要文件的讨论,并做会议记录。

  5. 学习小组组长可列席各系学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可与学生党支部党员一同进行活动。

  6. 学习小组应在一个学期内至少组织三次义务劳动。

  7. 学习小组中所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学生党支部及团总支部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将其作为日后确定入党对象的重要标准,个人及所在班级也会得到相应测评加分。

  8. 学习小组作为学生党支部的外围组织,必须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并认真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与工作。

    1.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与鉴定

  1. 各系学生党支部定期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情况,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在肯定其成绩和进步的同时,对积极分子的缺点和不足应及时指出进行帮助指导。

  2. 学生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作经常性的考察,每三个月至少作一次写实性考察鉴定。

  3. 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小组至少半年召开一次总结性会议,要求积极分子互相评议,对各个积极分子一个时期以来的表现进行总结,并完成总结报告上交学生党支部。

  4. 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团支部,应半年召开一次积极分子鉴定会,团支部内同学应主要针对积极分子的不足,提出意见,并给出总体评价,由团支部书记书面递交于系团总支和学生党支部。

  5. 各系内任何群众,都可对入党积极分子表达意见和提出建议,对其错误言行、思想动态,向所在系学生党支部或党总支进行检举揭发,学生党支部或党总支将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情况恶劣者,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称号。

  6. 学习小组成立一定时期后(通常为三个月),各系学生党支部将综合各方面因素,在学习小组中确定重点入党积极分子,报系党总支,作为日后入党的重点发展对象。其他入党积极分子应继续进行组织学习活动,争取尽快成为重点对象。

二、制定发展党员计划阶段

1. 入党积极分子人被确定为重点入党积极分子后,各学生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培养人,负责教育、培养和考察重点入党积极分子。

2. 学生党支部将在听取团组织、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并综合重点入党积极分子在各方面的表现,召开支部大会,在重点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出当年拟发展对象,并报系党总支审查批准。

3. 学生党支部在确定发展计划时,要切实搞好审查、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 征求并审查群众的意见及有关材料,学生党支部派专人对拟发展对象所在班级同学进行调查,了解群众对拟发展对象的意见与看法。

  2. 派人进一步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学生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的家庭背景、政治面貌、历来表现、功过记录等进行调查与核实。同时将拟发展对象名单报学工部和教务处,进一步审查有无违纪和学业完成情况。

  3. 待以上程序结束后,学生党支部制定出当年发展计划,并上报系党总支,党总支审查合格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1.审查发展对象

  1. 学生党支部将近期发展对象名单及有关材料报系党总支审查后报组织部预审,材料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党校结业证、团组织推荐材料、公示情况登记表。

  2. 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校、系两级同时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对发展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找学生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书面或当面的意见反馈。

  3. 组织部对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给《入党志愿书》。

2.确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情况下,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学生党支部指定。

3.填写《入党志愿书》

  1. 学生党支部负责人将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好《入党志愿书》。

  2. 申请人按有关要求认真、严肃地填写有关栏目,做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

  3. 入党介绍人写清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表明自己对吸收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及是否愿意介绍入党的意见。

4.审查《入党志愿书》填写情况

学生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事宜。学生党支部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指导其做好在支部大会上发言的准备。

5.召开接受预备党员的学生党支部党员大会

程序: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党员数;入党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学生党支部支委会报告审查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党员讨论、表决,并做出决议;申请人表态;学生党支部书记总结。

6.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学生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会议纪录整理出会议决议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志愿书内容要求:

  1. 简要说明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 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的意见;

  3. 表决情况(包括应到会和实到会的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党员数)及日期;

  4. 学生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7.报系党总支审批

学生党支部及时向系党总支上报审批对象的材料,材料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入党志愿书》、,团组织推优材料、公示情况登记表。

8.考察谈话

系党总支指派专人与被发展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在《入党志愿书》上如实填写谈话情况和能否入党的意见。

9.审批预备党员

  1. 系党总支召开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并票决,对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将在一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两个月。

  2. 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3. 表决结果以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为有效;

  4. 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5. 党总支书记签名、盖章;

  6. 党总支将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7. 备案后,党委组织部负责保管有关材料。以备预备党员转正及毕业生转档时调用。

10.通知审批结果

系党总支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学生党支部。

11.通知本人

学生党支部接到通知后,党支部负责人要及时找预备党员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入党时间,预备期起止时间,预备期的作用及要求;

  2. 介绍党的生活制度、交纳党费以及党支部和党小组近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

  3. 指出其入党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谈话后,向学生党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党委通知,对未被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思想工作。

12.组织预备党员宣誓

  1.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系党总支或学生党支部组织进行,亦可由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全校学生党员宣誓,时间每年应在7月1日和12月底各一次。宣誓程序如下:奏《国际歌》;主持人致词;宣誓;新党员代表讲话;自由发言;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2. 未宣誓的预备党员,不办理转正手续。

四、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1.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

  1. 预备党员应继续加强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形势政策学习;

  2. 各系党总支、各学生党支部要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让其接受锻炼与成长;

  3. 各系党总支、各学生党支部要注意倾听党内外群众意见,随时了解师生对预备党员的意见;

  4. 预备党员必须每季度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5. 各学生党支部指派两名考察人对其进行预备期考察,每季度考察讲评一次,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2.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要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应包括:自己何时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何时预备期满的情况,自己在预备期间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和主要优缺点;要求转正的意愿和今后努力方向。

3.对预备党员转正前进行考察

  1. 听取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2.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 了解预备期期间的考察情况;

  4. 审阅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及申请转正报告。

4.学生党支部支委会提出转正意见

学生党支部支委会对有关材料和情况进行审查,依据党员条件,提出能否转正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表决实行票决制,不得以举手或鼓掌方式进行。

5.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学生党支部党员大会

  1.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学生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

  2. 会议程序: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数;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介绍其预备期的表现,教育考察情况及意见;讨论、表决、作出决议。对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延长预备期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6.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学生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1.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

  2. 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写明延长的原因、期限和取消的理由。

7.将转正材料报系党总支审批

学生党支部上报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和思想汇报材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8.系党总支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1. 对学生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将在一个月内讨论审批;

  2. 召开系党总支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听取学生党支部的汇报,审查支部上报的材料并做出决议;

  3. 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审批意见,批准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期限。

  4. 系党总支将有关材料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

9.系党总支要及时将结果通知学生党支部。

10.通知本人

  1. 学生党支部负责人要及时同新党员谈话,通知审批结果及党龄起始时间;

  2. 对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做好思想工作;

  3. 学生党支部向支部全体党员宣布审批文件。

11、组织部向学校党委汇报当年全校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情况。

12.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由组织部归档,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