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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5-19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文件和川教函【2013】812号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进一步规范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工程重点教材”)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 加强领导

在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工程重点教材”,是党中央的重大政治部署,是我国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地位的战略举措,是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步骤。我校领导、各相关部门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使该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学校决定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凌道明(副校长)

副组长:杨兴江

成员:陈春勤、余松、赵秀花、谭文旗、严木初、陈林、杨瑞洪、夺科、许箭星、梁建东

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此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

1、各相关系(部)每年订教材时,要严格按照中宣部、教育部指定的“工程重点教材”有关规定订教材,系(部)主任最终确认教材征订单后报教务处审批。

2、教务处全面负责审查各相关系(部)的教材征订单,确保“工程重点教材”足额无误征订。

3、图书馆及时根据经教务处审定的各相关系(部)的教材征订单征订教材。

4、组织人事部和教务处要加强对“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的培训

“工程重点教材”是由中宣部和教育部集全国之力编写的代表当前中国相关学科领域前沿的最新成果,全面、准确、高效地使用好相关教材,对有关教师是个挑战。为此,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教师个人成长需要,切实开展相应培训工作,实属必要。组织人事部每年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足额组织相关教师参训,教务处要会同校内有关部门,明确要求任课教师集体备课和教学观摩,确保教学质量,确保教学相长。

5、教务处每年七月底前,要会同校内有关部门检查上一年度各相关专业落实“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专题报送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查。

2013.11.25